当前位置: 首页 > 常识 >

什么是汽车强制险(关于交强险,我们需要了解的)

交强险,全称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”。交强险是强制险,机动车要上牌、办理行驶证,取得上路行驶的资格,就必须购买交强险。




交强险的法律依据是2006年3月2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。

一、关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

交强险属于三者险,保障范围是除本车人员、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换句话说,投保人自己车上人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交强险是不提供保障的。

二、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

交强险实行限额赔偿。在限额内,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赔偿。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有责限额和无责限额。即投保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有责的,不管责任大小,都按照有责限额赔偿,如果投保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,则按照无责限额赔偿。按照规定,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的,承担不超过10%的赔偿责任。

无论是有责限额还是无责限额,都是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项目分为医疗费用、伤残(死亡)赔偿和财产损失三类,分别确定相应的限额。

交强险有责限额如下:

医疗费用:限额18000元;

伤残(死亡)赔偿:180000元;

财产损失:2000元;

交强险无责限额如下:

医疗费用:限额1800元;

伤残(死亡)赔偿:18000元;

财产损失:100元;(注意,这里不是200元)

三、交强险能拒赔吗?

按照规定,除非交通事故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,其他任何情况交强险都不能拒赔。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一般是指利用机动车自杀、碰瓷敲诈勒索等行为。但是,下列三种情形下,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后,有权向肇事方追偿、索赔:

(一)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;

(二)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;

(三)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。

交强险保险公司对上述情形下的垫付责任仅限于抢救费用,不包括财产损失。这里的抢救费用,通常是指医疗费用,其他损失,受害人需要另行直接向肇事方索赔。


最新文章
热门文章